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劳动者在辞职后,应当尽快联系原用人单位,确认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档案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转移。
建议:
1. 劳动者在辞职前应提前了解并确认新单位的档案管理权限,以便知道档案应转往何处。
2. 如果新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咨询当地人才市场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了解如何托管档案。
3. 劳动者应与原单位保持沟通,确保在离职后的15天内完成档案转移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就业或社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