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公司设立中, 股东最少可以占1股股份。这是因为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通常以1股为基本单位进行划分和持有。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对股东持有的最低股份比例作出明确的强制性限制,只要股东实际出资并持有至少1股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然而,在一些特定类型的公司或特定的公司章程中,可能会对股东的最低持股比例有额外的规定。例如,在某些股份有限公司中,为了保证公司的控制权或特定经营目的,可能会规定股东持有不低于一定比例的股份才有表决权等特殊权利。
总结来说,通常情况下股东最少可占1股股份,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公司的类型、公司章程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