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刑期的情形包括:
管制:
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
拘役刑期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刑期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外,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管制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一日,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则根据刑期的不同,有不同的折抵标准。这些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条、第44条和第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