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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伤情是轻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21:37    

轻伤是指对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组织器官结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构成重伤且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轻伤:

颅脑损伤

头皮创口或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²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面部损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²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²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耳廓损伤

一侧耳廓面积损伤30%以上。

牙齿损伤

牙齿脱落4枚以上。

其他损伤

眼睑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单纯性眼眶骨折。

泪腺器官损伤及功能障碍。

眼球结构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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