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通常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实际缴费年限
指参保人员在规定的起始年份(如1996年1月1日)之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时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
如果参保人员在企业与单位参保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与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缴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家规定,某些情况下,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为缴费年限。
例如,职工被辞退后,原企业固定职工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的计算
每满12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也换算成年,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退休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者转入其他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待遇。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计算方法和条件应以当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