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存档证明的方法如下:
确认档案存放地点
确定你的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或毕业的学校等。
准备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由单位代办,则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若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前往档案存放机构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档案存放机构,如人才市场、原单位或学校等,并前往档案管理窗口。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在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并提交相关材料。若由他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信息,在档案系统中查找档案记录,并核对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缴纳费用(如需要)
根据当地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档案管理费。
领取存档证明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开具档案存放证明,并可以在窗口领取盖有公章的存档证明。
线上开具存档证明(如适用):
登录所在地人才网首页,点击“服务指南”—“档案查询”。
按照格式要求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经身份验证后自助打印“存档证明”。
建议:
提前确认档案存放地点,以便准备相应的材料。
如果可能,选择线上开具存档证明的方式,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选择线下办理,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