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多个城市实施了购房落户政策,允许购房者申请将户口迁入所购房产所在地。以下是部分实施购房落户政策的省会城市:
南京:
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武汉:
在武汉市核心城区购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和总价不低于50万元的房产,在远城区购买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且总价不低于30万元的房产,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杭州:
在杭州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成都:
在成都市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在成都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外地户口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苏州:
在市区购买75平方米以上房产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苏州工作3年以上并缴纳社保,则允许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入户。
请注意,各地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实施细节和条件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