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因此,如果一个人的月收入为10000元人民币,那么他需要先减去起征点5000元,剩余5000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税率计算,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最终的应纳税额为290元人民币。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元 - 5000元(起征点)= 5000元
3.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 应纳税额 = 5000元 × 10% - 210元 = 290元
因此,国税一万要交的税是 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