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拖着不给处理交通事故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遵守法定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则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五日内出具。
案件复杂:
有些交通事故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勘验和收集证据。
资源有限:
交警部门可能面临人员、设备或时间的限制,这可能导致处理速度变慢。
如果遇到交警拖延处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如果认为交警没有按照法定时限处理事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介入处理。
报告给其他部门: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拖延处理,可以报告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已经收集了所有相关证据,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