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走审计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这涵盖了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咨询合同等。审计的目的是确保这些合同在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方面得到审查和监督。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合同,承包商必须承担完成工作的责任,而不管实际成本是多少。这种合同需要审计,以确保其真实、合法和效益。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涉及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经济合同、勘察设计审计等方面,审计的目的是对项目的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等方面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契约文件,施工合同是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对象,有助于审计人员掌握被审计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科学判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重要性。
重要的合同:
对于重要的合同,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这包括合同条款的规范性、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合同当事人的信誉、经营范围、履约能力等。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合同: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总结来说,需要走审计的合同主要是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特别是那些涉及政府投资或重要项目、固定总价合同以及总价合同。此外,对于重要的合同,内部审计机构还需进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