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中院审理案件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审理程序。以下是各类型案件的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上诉案件
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案件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建议
提前准备: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便法院能够快速受理和审理案件。
关注审理进度:如果案件涉及复杂情况或需要延长审理时间,建议当事人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并及时与法院沟通。
咨询专业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