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是指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
具体来说,专利优先权分为 国内优先权和 国际优先权两种:
国内优先权 (也称为“本国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但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国际优先权
(也称为“外国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专利优先权的意义在于:
确保全球范围内专利保护的一致性: 通过将后续申请的日期视为首次申请的日期,确保申请人在全球范围内对其发明享有同等的保护。 鼓励及时申报专利
排除其他国家抄袭的可能性:通过优先权制度,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抢先提出申请并取得注册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专利优先权是专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为发明人提供了一种保护其发明创造在全球范围内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