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拖延时间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通知后不接传票,导致法院需要公告送达,这个过程至少需要60天。
在公告送达期间快满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受理并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如果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需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重新经历上述阶段。
不配合法院程序
如果对方起诉离婚,原告可以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通常不会判决离婚。这样,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利用调解阶段
立案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撤回离婚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调解阶段没有固定期限,可能会持续数周。
坚持不离婚的立场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诚恳地表达挽回婚姻的意愿,说明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虽然这种做法不一定能成功,但可能会拖延诉讼时间。
寻找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如果被告认为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可以寻找相关证据,向法院证明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从而争取更多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方法可以拖延离婚诉讼的时间,但并不是所有方法都合法或有效。建议当事人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