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更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交。
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税务申报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申报。
其他相关手续,如到工商、银行等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建议: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如有疑问,可先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