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基本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事由相关证件
因婚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购房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主同意迁出的声明书
因工作迁移: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投靠类转移:
夫妻投靠:结婚证、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若子女随迁则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子女投靠父母: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若申请人有过婚姻经历则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准迁证:由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用于证明允许迁入
迁移证:由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颁发,用于证明户口已迁出
无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申请人无业状态
计划生育证明:由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证明随迁子女的计划生育情况
其他辅助材料
身份证照片
居住证明
劳动合同
房产证复印件(如有共有产权人,需提供共有产权人放弃迁入声明)
请根据具体的迁移事由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