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的含义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行政管理
治理包括政府的行政管理,即政府如何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规定、法律来管理和运作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过程和活动。
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
治理涉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
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还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这些主体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方式,共同处理公共事务,实现社会的稳定、公正、可持续发展和民主化。
治理工具和行为方式
治理还可以理解为政府的治理工具,即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些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
秩序与意向性
治理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秩序加上某种意向性,秩序意味着对行为的限制,而意向性则体现在治理的目标和意图上。
多种管理方式的总和
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
持续的过程
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
权力运行向度
治理行政与管制行政不同,治理行政的权力运行是多元的,并非纯粹自上而下,而是上下互动的过程,涉及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私人机构的合作。
服务导向
治理的本意是服务,在治理行政的运行机制下,政府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寓服务于管制之中。
综上所述,治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概念,涉及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多方面的互动和合作,旨在实现社会的有效管理、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社会的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