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步骤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以及两张一寸照片。
办理失业登记
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提交申请
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等待审核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审验与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办理失业登记和申请手续,以免错过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时限。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及时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