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事业编是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用的一种创新管理方式,它保留了事业单位的性质,但实行了定岗不定人的原则。具体来说:
保留事业单位性质:
备案制事业单位仍然属于事业单位体系,享有相应的事业性质和待遇。
定岗不定人:
岗位有编制,但人员不固定,即岗位存在,但具体人员可能随时变动。
待遇不变:
备案制人员享有与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待遇,包括“五险二金”等福利。
合同管理:
备案制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再考虑是否续签,不同于事业编制的终身制。
备案要求:
录用后,单位需向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报备人员情况。
平稳过渡:
为保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对现有编制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新招聘人员则不再拥有编制身份。
备案制事业编是对传统事业编制制度的一种改革,旨在提高事业单位的灵活性和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