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是国家规定的本国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所处地位的法律。它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由宪法规定,包括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公民权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等。
公民权不仅是个人权利,也是社会成员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国家对公民所承诺和维护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的权利、休息权、最低物质生活保障权等。公民权利通常由公民国籍所在国的政府为本国公民所承诺的特殊的责任,并在宪法和法律中明文规定,由国家权力强制性维护。
总结来说,公民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个人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国家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和支持。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旨在保障公民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个人自由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