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要约:
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即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其中应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期望对方答复的期限。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内容,通过通知的方式表明接受,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
协商一致: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拟定书面合同:
根据协商结果拟定书面合同文本。
签字或盖章:
合同文本经过双方当事人审核无异议后,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以使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则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订立的过程必须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明确性,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