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14年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服刑 14年才能释放。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出悔改或立功的情形,可能会获得减刑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最少需要服刑原刑期的一半,即 7年,才能被释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因此,被判刑14年的犯罪分子,在获得减刑的情况下,最少需要服刑7年。如果未获得减刑,则需服刑满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