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每月的津贴补助标准如下:
第一年每月津贴:
700元至1100元不等。
第二年每月津贴:
820元至更高水平。
此外,义务兵服役期间还享有以下待遇:
退伍补助费: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
离队下月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根据实际天数和原享受标准发放。
离队差旅费: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退役医疗保险金:
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综合以上信息,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的总收入包括每月津贴、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伙食费、差旅费和退役医疗保险金等。具体金额会因地区、时间以及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