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女读小学的手续如下:
家长或监护人本人在沈居住证明:
需要提供在沈的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在沈务工就业证明:
需要提供在沈的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学生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如果学生在原籍没有监护条件,需要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
原籍户口:
需要提供学生的原籍户口证明。
暂住地社区证明:
需要提供在沈的暂住地社区证明。
原籍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新入学不需要):如果学生不是新入学,需要提供原籍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非本地户籍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就读,应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暂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户口簿:
需要提供学生的户口簿。
流入地暂住证(本市郊县需出具暂住地社区证明):需要提供在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 需要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计划生育证明
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如属中途转学):如果学生中途转学,需要提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
家长也可以持以上有效证件,到本市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报名,按照校方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或相关学校,了解具体的入学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齐全、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