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以下材料:
必备材料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明确阐述对驳回决定的反对意见,并明确提出复审请求。
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这是商标原始申请的证明,能够让商标评审委员会了解商标申请的最初情况。
《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这是启动复审程序的依据。
商标图样:通常需要提供10张原申请的商标图样。
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信封上的邮戳日期用于确定申请复审的期限。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辅助性材料
商标的使用证据:例如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企业荣誉证明文件: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证明文件,如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等。
企业简介及相关财务情况:企业的简介、最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等。
其他要求
缴纳费用:在填写申请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按照商标局的收费标准和要求进行支付。
授权文件:如通过代理人或律师进行复审,需提交代理授权书或律师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按照商标局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以确保复审申请的顺利进行。建议在准备材料时详细列出每项内容,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