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就业援助金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
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
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在用人单位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市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500元。
对登记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
安排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给予综合补贴。
生活困难失业人员
属于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6246元。
补贴标准为1041元/月,补贴金额为6246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804元/月。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322元/月。
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查询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