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关税属于逃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如果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如果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也将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补缴了应纳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且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那么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