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城镇相关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证据
暂住证或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
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费收据等。
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的缴费凭证。
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
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
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
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
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
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其他辅助证据
煤气水电宽带缴费单。
劳动合同(遗失的情况下,可到用人单位复制并盖章,或者开具工作证明)。
工作证、职工花名册、考勤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这些材料也可以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的实际情况)。
工资单、工资卡银行流水清单(为保证证明力,最好收集时间足够长的工资单、工资卡银行流水清单)。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证据
户口本、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租赁合同、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外来人口管理信息、居住证等。
对于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其父母亲的以上证据,以及未成年人学习的相关证据。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的证据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性质、建筑面积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