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员工在中国可以享受的假期包括:
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
清明节(放假1天)
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1天)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女性特定假期
产假:98天,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前检查假: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哺乳假: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流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婚假、 陪产假、 计划生育假、 病假、 丧假等。
其他假期
带薪年假、 带薪病假、 带薪调休等。
以上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用人单位应确保女性员工享有上述假期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