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守所需要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生活用品:
包括衣物、鞋子、床上用品等基本生活需求品。但需注意,某些物品如牛仔裤、裙子、吊带衣裤、内裤、袜子、鞋类以及金属装饰品或有夹层的衣物等不被接受。
现金:
可以携带适量现金,用于日常开销和应急情况。但现金的数额通常有限制,且需经过看守所的登记和保管。
教育用品:
如书籍、笔记本等,用于在羁押期间学习。
近亲属传递的物品:
如衣物、食品等,必须经过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且不得包含违禁品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有效身份证件:
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证明身份及与被拘留人员的关系。
其他允许的物品:
如学习书刊、笔等,但需经看守所同意并登记。
总结来说,去看守所主要可以携带生活用品、现金、教育用品及近亲属传递的物品,且所有物品都需经过严格的检查。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守看守所的具体规定,以确保顺利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