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手续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
双方户口证明
双方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离婚协议书三份(建议提前写好)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提起诉讼: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法院调解:
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继续审理。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对案件进行审理。
判决: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并依据判决结果进行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协议离婚
双方需携带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建议:
协议离婚过程较为简便,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
诉讼离婚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若有调解可能,建议先尝试调解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