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灼烫、淹溺、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
火灾事故
根据损失程度,火灾事故可分为一般火灾和重大火灾。重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30户以上受灾或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包括企业内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汽车、电瓶车、拖拉机、有轨车、施工设施等在行驶中发生的事故。
农机事故
涉及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包括船舶、浮动设施等在水上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其他特定行业事故
如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和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此外,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些分类和划分有助于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管理和预防,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