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要结婚,需要满足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
双方自愿: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
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一夫一妻制:双方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得存在重婚情况。
无禁止结婚的情况: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形式条件
亲自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提交证件:需要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证明等相关证件。
填写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接受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领取结婚证: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建议:
双方在准备结婚前,务必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婚姻法规,确保所有条件都符合要求。
尽早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以免因证件不齐全或其他原因耽误时间。
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或健康问题,建议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并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