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他人需要赔偿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平等原则:
从平等的角度看,如果一方因伤害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人身权,那么侵权方应当赔偿受害方因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
除了物质赔偿外,精神损害赔偿也是可能的,以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和痛苦。
社会功能:
赔偿制度还具有社会功能,包括对加害人的惩罚性制裁,以及对受害人进行慰藉和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
市场经济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精神损害赔偿被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它反映了社会对精神利益和感情价值的认可。
司法保护:
确认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加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的重要措施。
因此,伤害他人需要赔偿是因为它触犯了法律,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