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孩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申请表。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女方婚姻状况证明并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或居委会章、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县或区计生委章)。
夫妻双方红底照片1寸,各一张。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离婚材料(再婚的需提供)。
收养证明(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提供)。
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一孩病残的需提供)。
残疾鉴定证明及残疾证(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需提供)。
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如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
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要收回的)。
第一个孩子的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免冠近照各2张。
建议提前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咨询,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二孩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