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第一次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判决离婚,您有以下几个选择:
上诉
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等待六个月再次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
提出新情况或新理由
如果存在新的情况或理由,可以立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申请再审或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案件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检察监督建议
如果法院一直不判决离婚,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补充证据
在第一次开庭后,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开庭并补充相关证据。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