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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罪名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34:32    

司法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贪污贿赂类罪名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渎职类罪名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类罪名:如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而违法办事,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

妨害司法类罪名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扰乱法庭秩序罪: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非法处置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

这些罪名涵盖了司法领域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职务犯罪,旨在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司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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