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产收益权
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其他协议如期全额履行出资义务后,有权向企业要求分配红利。
参与重大决策权
投资者有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选举或更换公司董事或监事,决定董事或监事的工资,并通过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选择管理者权
投资者有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董事或监事,并决定其工资,通过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知情权
投资者有权及时、准确、充分地获得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
交易权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享有选择经纪商、要求经纪商忠实办理受托业务、股票持有与处置、交易知情权以及寻求司法保护等权利。
分配权
投资者有权参与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分配,包括分红和在公司解散清算时取得剩余资产。
监督权
投资者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行为符合股东和公司的长期利益。
求偿权
投资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依法向金融机构提出请求赔偿。
受教育权
投资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交易流程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
受尊重权
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这些权益保障了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并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以保护自己的投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