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需要携带的东西如下:
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离婚证(如果是离婚的情况)。
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具体数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婚姻状况证明(例如,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无配偶声明(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离婚证书、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等)。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如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国外婚姻的公证或认证文件)。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详细的登记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