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音的监管部门包括 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工业噪声监管。
城市管理监督部门:
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及监管。
公安部门:
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及交通运输噪声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及监管。
水利部门: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及监管。
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施工项目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及监管。
铁路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涉及铁路的施工噪声监管。
城管执法部门:
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施工噪声监管。
建议根据具体施工类型和地点,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投诉或咨询,以便更有效地解决施工噪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