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六个月的总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确定。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医疗费
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护理费
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提供正式票据,并符合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的要求。
住院伙食补助费与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及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时,自然人或其近亲属有权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
精神损害为无形伤害,其大小和程度难以用物质尺度衡量,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