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 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
2.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 参加合肥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因此, 合肥市要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月份)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您在准备生育前,先确认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确保已经连续缴纳了6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并且没有补缴记录。此外,如果您是女性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也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