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具有以下属性:
合法性: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平等性: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不存在从属关系或管理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自愿性:
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自愿,没有强迫、欺诈、胁迫等不公平因素。
一致性: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条款必须是双方共同认可的。
目的性: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约束性:
合同一旦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效力: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可执行性:
合同应当具有可执行性,即合同条款能够实际履行。
这些属性共同构成了合同的基本特征,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这些原则,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