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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地应包括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11:02    

犯罪地是指与犯罪行为全过程相联系的地域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类地点:

犯罪行为发生地

实施地:犯罪行为的实际执行地点。

预备地:犯罪行为开始前的准备地点。

开始地:犯罪行为正式开始的地点。

途经地: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经过的地点。

结束地:犯罪行为完成的地点。

连续、持续或继续实施的地方: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持续或继续的,则这些地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

被侵害地:犯罪对象受到侵害的地点。

实际取得地:犯罪所得被实际获取的地点。

藏匿地:犯罪所得被藏匿的地点。

转移地:犯罪所得被转移的地点。

使用地:犯罪所得被使用的地点。

销售地:犯罪所得被销售的地点。

其他相关地点

销赃地:犯罪分子处理犯罪所得的地点。

网络犯罪地:针对或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包括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或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交通工具上: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指公民的户口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综上所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以及与之相关的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销赃地、网络犯罪地、交通工具上和居住地等地点。这些地点在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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