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结构通常指的是刑法的组成和内部组织形式。不同国家的刑法结构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可以分为几个主要部分:
总则
定义:总则部分主要包括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和规范。
内容:通常包括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和适用,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分则
定义:分则部分具体规定各种犯罪及其相应的法定刑。
内容:按照犯罪类型和刑罚种类进行详细划分,包括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刑罚种类及其适用条件等。
附则
定义:附则部分通常包括一些补充性或特殊性的规定,涉及刑法典的实施、修订等内容。
内容:例如,关于刑法开始实施的时间、修订后的刑法典与原有单行刑法的关系等。
此外,刑法结构还可以从宏观角度理解为犯罪圈与刑罚投入量的搭配组合形式,即犯罪定义的范围(犯罪圈的大小)与刑罚的严厉程度(刑罚量的轻重)之间的关系。
具体到我国刑法:
结构:我国刑法一般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个别还有附则。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
详细划分:
总则:包括五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
分则:包括十章,具体犯罪和法定刑的规定,其中第三章和第六章因内容较多,又分设节。
附则:只有一条,即关于1997年刑法开始实施的时间和修订后的刑法典与原有单行刑法关系的规定。
这种结构体现了刑法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国家对犯罪和刑罚的影响力度和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国家对刑罚侧结构有直接影响力,而对犯罪的发生和变动仅有间接影响。
综上所述,刑法结构是一个由犯罪和刑罚两侧组成的有机整体,具体表现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的编排方式,以及各部分内部的详细层次划分。这种结构旨在科学、系统地规范犯罪和刑罚,以实现刑事法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