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上诉状:
明确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格式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身份证明:
上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财产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子女证明:
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过错证据:
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等。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其他证据:
包括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建议在上诉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应的副本和复印件。此外,上诉期限为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因此务必在此期限内完成上诉材料的准备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