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变更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申报书:
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变更请求,该申报书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缴纳费用:
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通常发明人变更费为200元。
提交材料:
提交全体申请人以及全体发明人签章的变更发明人顺序的证明文件原件,必要时还需提交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时限:
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在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提交证明文件:
对于因漏填或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情形,需要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
如果专利申请有代理机构,变更手续应由代理机构办理。如果没有代理机构,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变更手续。
电子申请:
如果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则需要以电子形式提交文件。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因为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时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