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自然终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形包括:
劳动合同期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在期满后自动解除。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法院宣告破产时,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还规定其他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因此,劳动关系的自然终止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例如,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之日自然终止,而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日也是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时间点。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因特定原因(如破产)被法律宣告终止,则劳动合同也将在该时间点终止。
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终止条件,以便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双方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劳动者应注意自己的权益,如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些情况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