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通常指的是在会计处理中,某些收入或费用不是立即计入当期的损益,而是推迟到未来某个或某些会计期间进行确认。以下是一些可以递延的情况: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当企业确认了某些费用或损失,而这些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或尚未扣除,可以计提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当企业有评估增值或合并报表中的未实现内部收益等,这些在未来会计年度将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收益
当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构建或新建长期资产时,需要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以选择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
增值税递延
进口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报告到期和可收回的增值税,而无需立即支付现金。
其他递延情况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选择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递延处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递延的项目通常包括政府补助、所得税调整、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以及股权激励等。需要注意的是,递延的项目和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税法、会计准则以及具体业务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