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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枉法载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31:01    

枉法裁判,是指 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具体来说,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的判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枉法裁判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伪造证据:

包括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材料,或者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

违反法定程序:

故意违反诉讼程序,压制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错误适用法律:

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

枉法判决:

包括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枉法裁判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主体资格:

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主观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但仍然决意为之。

情节严重:

造成严重后果,如公民财产损失、精神失常等。

对于枉法裁判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枉法裁判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司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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