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通常有以下召开时间:
定期股东大会:
一般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
可以在出现特定情形时召开,例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等。临时股东大会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召开。
具体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以及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股东,通常会在公司的章程中详细规定,并且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如果您需要了解某个具体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建议查阅该公司的公告或联系公司直接获取最新信息